公告:规范202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工作
日期:2022-12-30 14:30:34  浏览量:994

关于规范2022年中小学

教辅材料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中小学校,市新华书店:

为做好我市202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秋季学期至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三科统编教材配套同步练习册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1917号)目录的品种中选用。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学科依据《江苏省2015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选用教辅材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要求,我省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高中一至三年级全部使用新教材,普通高中教辅材料必须在经江苏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评议通过的目录中选用。其中部分“语文读本”品种选择性必修册别的书名更改为“语文阅读”。

根据我市教育教学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参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以上省级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一个年级选择13种寒暑假作业,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3套同步练习册及语文同步阅读,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中(高)考科目选择13套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选用。严禁推荐选用以上省级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使用未经授权、未通过江苏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评议的三科统编教材配套同步练习册。

各中小学校从严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每门学科“一教一辅”的原则,从本地推荐目录中选择1套推荐给学生,确保每个学生每门学科只能选用1套教辅导用书,不得超量为学生选用或购买。按照文件规定,高中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已纳入规定范围,各高中要高度重视规范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目前仍通过其他渠道征订其他教辅材料的高中学校要立即自查自纠,整改到位,幼儿教材参照以上学段规范征订渠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做好教辅用书无偿代购服务工作,不得从中牟利。学校和教师不得再向学生推荐或指定教辅用书或其他学习材料等,不得以在指定的教辅材料上布置作业为名,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他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也不得变相委托家长委员会购买其他教辅材料。

对于违反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以及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为解决家长和学生购买教辅用书的困难,切实保证教辅用书质量与供应,学校应及时以《告家长书》的形式书面通知家长,《告家长书》的样式必须规范(详见附件)。家长和学生可在目录中选择后委托学校统一汇总,由学校交新华书店统一订购,请新华书店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苏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20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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