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泽初级中学融合教育管理制度
日期:2024-01-01 15:02:47 浏览量:77
融合教育管理制度
一、落实国家关于特殊教育法律法规,按照各级教育部门关于特殊教育工作的要求开展融合教育工作,将融合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之中,研究并制定学期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整合学校各方面的力量开展融合教育工作。
二、学校无条件地接收服务范围内适龄的残疾学生、少年按时入学,接受融合教育与义务教育。
三、按规定认真做好融合教育受用学生的确定工作,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置,做好融合教育受用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四、针对学生需要设计课程,安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施教方式,保证每个学生的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时间。
五、保证特殊教育需要的设施设备,建立平等、关爱、友善的师生、生生关系,将特殊教育融入学校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和开发各种有助于融合教育受用学生学习的教育资源,创设无障碍的、促进学生发展的良好环境。
六、开展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教师培养工作,采用各种方式提高教师特殊教育专业化水平,增强教师进行融合教育的教学能力,形成融合教育骨干教师队伍。
七、建立融合教育家校联系制度,开展丰富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创造条件加强与融合教育受用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听取家长对融合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家长提供服务。
八、接受区特殊教育学校的指导,及时反馈融合教育受用学生的信息,通报开展融合教育工作的情况,积极依靠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融合教育工作。
吴江区震泽初级中学
二零二零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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