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3-12-29 15:47:52  浏览量:2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吴教人〔202327

关于转发《关于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专校、局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我区中小学教师在思想、业务素质等方面的专业发展,现将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338号)转发给你们,望各校(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条件做好推荐上报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请各校(单位)将苏教师〔202338号文件传达到全体教师并对照文件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推荐上报。各校(单位)要建立推荐考核组,在对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考核(含学生满意度测评和同行测评)的基础上确定拟推荐人选,推荐对象材料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报送区教育局。

材料要求如下:

1.推荐对象必需填写《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苏州文件附件2,一式两份)和《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苏州文件附件4,一式两份);

2.每位申报人员需准备一个档案盒放置申报材料,材料盒封面按统一样式附件1);

3.根据申报表主要内容,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最新版,有效期设置最长6个月)、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区级学科带头人证书、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学校盖章)、从教以来任教学段学科周课时量证明(学校盖章),苏州市中小学专业素养竞赛合格等级证明、教师交流经历证明(流出、流入两所学校盖章)、表彰证书;公开课与讲座证书、教学获奖(以大市级为主)和教育教学业绩证明;近五年论文代表作复印件(请提供论文目录新闻出版总署查询页和知网打印页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课题立项证书、结题证书、研究报告,教学(教育科研)成果奖获奖等复印件;其他实绩材料。须按以上顺序单独装订成册。

4. 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验证公章。每位申报人的所有材料统一装入档案盒

上报材料:

纸质材料: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汇总表》(苏州文件附件5盖章版一式一份;②申报表一式两份;③申报表填写的资历和成果的复印件佐证材料1份(装订);④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一式

电子材料:《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形式)并通过教育局OA办公系统发内部邮件至人事与师资科徐晖,文件名称统一为:学校代码+学校简称+苏州带头人申报G1震泽中学苏州带头人申报。

外地引进教师的大市学科带头人转评工作原则上参照苏州文件要求执行,名额不受限制,申报花名册汇总表上备注转评,以及申报档案盒封面右上角请注明转评。

三、有交流或支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义务教育学校参评教师原则上应有不少于1年的交流或支教经历,还未进行实质性交流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请提供交流承诺书,在命名后的三年内,至少有1年的时间,在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教,并将此作为今后重新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

四、根据苏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区里将成立初审委员会,组织开展区级课堂教学评议,具体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于2024110日前交吴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因时间,请各校(单位)认真及时做好有关推荐材料上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送审材料盒封面;

2.苏教师〔202338号文件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31226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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